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情况反馈会
作者:韩慧鸽 编辑:王轩 审核:王璐 时间:2023-12-28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党委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2023年12月22日下午,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向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在反馈会上,校纪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申占伟发表讲话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校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翟惠婷反馈了巡察意见,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樊明智作表态发言,校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李万仓主持会议。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到11月20日,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城市与环境学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在巡察期间,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巡察工作定位,履行政治监督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学院党委专题汇报,列席学院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开展个别谈话,查阅各类会议记录、调阅相关资料,深入课堂听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顺利地完成了巡察任务。
会上,校纪委书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申占伟同志对第一巡察组巡察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工作给予了充分地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城市与环境学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正视问题不足,扛稳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要主动认责、自觉担责、强力压责,落实好各项整改要求,党委书记要扛稳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并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分析反馈问题,一一对应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要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把推动改革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根本解决。坚决防止纸上整改、就事论事整改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凝聚整改合力,建立长效机制。纪委、组织部要对整改情况和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对持续整改问题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清仓见底,巡察办要将共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协调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整改稳步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校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翟惠婷同志在反馈意见中指出,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团结和谐,院系事业发展也取得了一定成绩。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聚焦贯彻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二是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坚决,践行群众路线有差距;三是聚焦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聚焦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主体责任压的不实。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加强理论武装,高质量做好“结合”和“转化”文章;二是要扛牢政治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要夯实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引领力;四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书记樊明智同志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站得高、找得准、看得透,院党委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接下来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认真进行巡察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严谨的精神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以扎实的作风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接下来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校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李万仓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城市与环境学院党委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校党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城市与环境学院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全体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博士、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