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2020年代表大会暨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通知
作者:赵冶倩楠 编辑:王轩 审核:陈书崇 时间:2020-11-06 点击数:
各班级团支部:
经我院团委、学生会研究并报请校团委和院党委批准,共青团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2020年代表大会暨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2020年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定于2020年11月14日至11月15日召开。根据《团章》规定和校团委、院党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0“双代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双代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校团委和学院党委对我团委、学生分会的指示;
2、听取和审议过去五年的团委和学生分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2020年团委委员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选举出席校“双代会”的代表。
二、出席院“双代会”代表名额及要求
各班级、团支部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其中团委名额,学生会名额,分别由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酝酿产生,并在所在班级参加推荐。列席代表名额由团委酝酿产生。
三、代表条件
参加城市与环境学院2020年次“双代会”的代表,须是团员青年、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并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团员代表必须是共青团员或在团内担任职务的共产党员),并为院系团学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工作努力,作风扎实,坚持德、智、体、能全面发展;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团结青年学生,并起到带头作用;能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为班集体、团支部的建设献计献策,能真正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并为院系团学工作做出重大贡献者;
5、有较强的参事议事能力;
6、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7、团委、学生会代表酝酿产生,须根据其学习情况、工作能力而定。
四、代表产生的办法
1、城市与环境学院2020年“双代会”的正式代表,由各班团支部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并召开团员大会民主推荐产生。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进行推荐。
2、各班团支部要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3、各班团支部应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选举结果的报告(附件2),报院团委备案并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团员暨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团员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班团支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选举工作中的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代表选举的工作任务,迎接我院“双代会”的胜利召开。
城市与环境学院团委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