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城市与环境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通知
作者:李满园 编辑:王轩 审核:郑敬刚 时间:2023-04-10 点击数:
根据《城市与环境学院创新训练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创新训练项目,经论证,共9个项目获准立项,详情见附件1《22232学期城市与环境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名单》
1.公布的创新训练项目,由项目指导老师具体进行实施。
2.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需要提升的技能等选择自己要参与的项目,并填写附件2《城市与环境学院进入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表》,由项目负责老师留存,并用作结项支撑材料。
3.创新训练项目实行谁主导谁负责,指导老师是训练项目的直接负责人,应对项目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4.加强对创新训练项目的管理,做好各项记录和相关成果的收集和记录。指导老师及参与的学生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填写。如发现有虚假记录,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项目的验收资格。
城市与环境学院
实践教学教研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