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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作者:韩冰雪   编辑:王轩   审核:李长坡    时间:2022-09-03 点击数:

考核工作小组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袁胜元、李长坡

副组长:徐永新、韩冰雪

成员: 何富忠、孙艳丽、李中轩、沈宁娟、田光辉

许昌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2022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突出过程性和实践性,将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与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坚持能力导向,确保师范生达到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保障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成效。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范围

2022届地理科学专业学生。

三、考核内容

依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培养过程性考核包括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考核情况,占考核总成绩的50%;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四、考核办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本考核项占考核总成绩的10%,分别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占比50%,《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道德》占比50%。另依据学生获奖情况可给予加分,例如,本考核项以100分计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班干部等仅限与思想品德有关的奖项,则每项加10分。

本项设定优秀(86-100)、良好(76-85)、合格(60-75)、不合格(<60分)四个等级。其中,每个班级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人数占比不超过全班人数的20%,良好人数占比不超过40%,合格与不合格人数占比不设限制。成绩超过100分,以100分计。

在校期间受过学院及学校处分的学生本项成绩最高等级为合格,在政治思想、师德素养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 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本考核项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成绩为4门本专业教师教育类课程成绩的平均分,主要参考课程为:《儿童发展与教育心理》占比25%,《教育法律法规》占比25%,《中学地理课程与教学论》占比25%,《中学地理教学设计与技能训练》占比25%,(如培养方案对课程名称有调整,则以当届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3.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本考核项占考核总成绩的10%,采取师范生教育实习考核成绩,高校带队老师打分占比50%,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教务部门给出成绩占比50%。

4.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本考核项占考核总成绩的10%。依据考生3门学科成绩:《教师书写技能》占比30%,《教师语言技能》占比30%,《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占比40%,取三项加权平均成绩计为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考核成绩。

(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育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构成。

1.笔试

本考核项占考核总成绩的20%。成立由一线中小学名师、定向就业学校校长、高校教师教育专家等组成的命题专家组,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拟定考核范围,编制试卷,并逐步建立试题库。教育学院统一组织进行出卷、试卷评阅等工作。2022届笔试时间学校定于4月8日下午进行线上考试,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学生已经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本项考试可以免试,认定为100分,通过两科认定为该项成绩70分。考试成绩以该生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为准。

2.面试

本考核项占考核总成绩的30%。2022届地理科学学生面试成绩以实习回讲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

2022届师范生中已经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本项考试可以免试,该项成绩认定为100分。

3.其他

笔试:在师范生专业基础课程考试中,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且笔试成绩为合格以上的学生,可以申请笔试环节的加分,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面试:经过学校选拔,获得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学技能比赛资格的学生,以及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院级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学生,面试成绩按满分计算,二等奖加50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五、总成绩评定

学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为“培养过程性考核”与“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项成绩之和,即: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成绩=培养过程性考核(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10%+教师教育核心课程学业成绩20%+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10%+教师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10%)+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30%+面试20%)。单项成绩不合格(单项成绩小于60分)直接视为考核不合格。总成绩为70分以上(含70分)的学生,视为通过本次考核。

城市与环境学院地理科学专业学生成绩的最终评定,于2022年4月12日至15日内完成2022届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总成绩评定工作。总成绩为70分以上(含70分)的学生,视为通过本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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